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申报人所在单位,包括企业、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
2. 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相应的技能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业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技能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可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师、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中原大工匠、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政府特殊津贴,以及为世赛国赛作出贡献的选手和教练等荣誉获得者;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者;长期在企业一线技能岗位,为企业生产技术革新、工艺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在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者。
3. 申报主体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体系,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不低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相应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
4. 项目绩效显著。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明显,培养能力有较大提高,原则上年师带徒培养5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10人以上。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107
邮箱:hnqmjnzx@163.com
省财政厅社保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705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申请表下载:2022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技能大师 工作室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