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明确。申报主体为技工院校,就业(训练)服务中心,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企业联盟,劳务输出基地,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的职业培训机构等,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申报采用“地区(单位)+人力资源品牌名称”进行。
2.培训条件较好。具备承担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自有或租赁培训场所300平方米以上,可同时容纳2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所承担培训专业(工种)的需要。开展校企合作的,实训基地可设在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实训设备清单);根据培训工种要求,能够聘用符合所承担培训专业且具备国家职业培训资质、有实训经验的专职教师。
3.就业成效明显。与输入地政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信息交流、服务对接、跟踪服务常态化、机制化。该品牌从业人员不低于3000人,年培训人力资源品牌从业人员不低于500人,自用或输出特色劳务从业人员不低于400人,在促进重点人员就业创业等领域带动效应明显。
4.品牌特色鲜明。能够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河南码农”、“河南护工”、“豫农技工”、“河南建工”、“河南织女”、“物流豫工”、“河南跑男”、“豫菜师傅”、“豫匠工坊”、“河南电商”等十大省级人力资源品牌,以及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人力资源品牌开展培训培育工作。品牌名称辨识度良好,主体归属明确清晰,特色鲜明,市场认可度良好,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近年来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有过新闻报道,或做过广告宣传。
5.项目绩效显著。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明显,年新增培训500人次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
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河南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项目申报合格的单位和专业将纳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数据库,作为“十四五”期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评审基础。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107
邮箱:hnqmjnzx@163.com
省财政厅社保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705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申请表下载:2022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人力资源 品牌培训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